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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拟开展规模不超过50亿元的证券发售计划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12-20
核心提示: 昨日,正泰电器发布《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宣布拟开展规模不超过50亿元的证券发售计划。
   昨日,正泰电器发布《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宣布拟开展规模不超过50亿元的证券发售计划。
 
  公告表示,为拓宽资金渠道,丰富创新融资模式,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公司”)拟以正泰电器及正泰电器下属公司的各供应商对正泰电器下属公司(作为债务人)及正泰电器(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由特定商业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受让该等基础资产,并通过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拟分多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条款、分层结构、发行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公告中,对专项计划的具体情况作了概述。原始权益人(蔷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将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由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资产
 
  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系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以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二)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
 
  正泰电器就每笔标的应收账款签署相应的《付款确认书》、正泰电器下属公司就每笔标的应收账款与特定商业保理公司、各供应商签署相应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具体以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实际情况为准,下同),由正泰电器下属公司作为债务人、正泰电器作为共同债务人,一同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付款义务,且正泰电器及正泰电器下属公司就该等付款义务放弃抗辩、扣减、减免和抵销的权利,具体事宜及付款安排由正泰电器签署的《付款确认书》、正泰电器下属公司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约定,正泰电器及正泰电器下属公司将按照内部审批等管理制度履行前述《付款确认书》、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盖章审批程序。
 
  (三)专项计划规模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拟分多期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在2年内择机分期开展;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各期专项计划规模具体以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四)发行期限
 
  拟分多期发行,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五)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的分层结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由正泰电器或正泰电器指定主体将根据专项计划需要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六)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八)增信措施为专项计划增信之目的,由正泰电器为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具体事宜由正泰电器签署的交易文件进行约定。
 
  正泰电器表示,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盘活公司的应付账款,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重要补充。同时,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为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支持,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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