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专利之战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9-03-07
核心提示:
中国光伏企业遭专利侵权指控,这次同时“中招”的是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两家龙头。
再一次,中国光伏企业遭专利侵权指控。
这次同时“中招”的是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两家龙头。
当地时间3月5日,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Co.Ltd., 下称韩华新能源)宣布,其美国子公司、德国子公司已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出诉讼,指控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晶科能源,纽交所代码:JKS)、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基股份,601012.SH)以及欧洲的Rec Group对其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韩华新能源称,上述三家公司在各自的电池产品中非法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侵犯了其德国专利“EP 2 220 689”及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这项技术对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起到重要作用。韩华新能源认为,被起诉的公司至少在过去一年中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该公司首要任务是彻底分析竞争对手使用的技术,评估专利是否涵盖该专利。
如果韩华新能源在ITC、美国法院以及德国地区法院三项诉讼中取得成功,晶科能源、隆基股份、Rec Group三家公司的产品将禁止出口到美国;晶科能源和REC Group的产品将禁止出口至德国。
由此,业界产生的一大疑问是:这是纯粹的“专利之战”,还是暗含市场“手段”?
据报道,国际专利诉讼通常需要耗费长达数年的时间。这项诉讼对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在欧美市场的业务或将产生一定打击。“欧美客户在购买被诉企业产品时会有疑虑。被诉企业无法保证诉讼结果,这就意味着客户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面临韩华新能源的索赔风险。”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无论诉讼结果胜负,韩华新能源的市场策略胜利了。
面对韩华新能源发起的专利侵权指控,3月6日晚间,隆基股份在其官微发布声明称,到目前为止尚未接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也未接收到韩华新能源的正式商务洽谈函。
隆基股份在声明中表示,从技术上看,目前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韩华新能源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隆基采用的PECVD技术。”“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隆基股份还指出,初步分析显示,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为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同时,该专利族已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晶科能源则表示,韩华新能源的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因此反对其指控。晶科能源称,公司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正密切合作,将对韩华提出的诉讼进行辩护。且正在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径,包括请求韩华涉嫌专利无效。晶科能源还指出,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
晶科能源已三年蝉联全球最大光伏组件制造商的头衔;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单晶硅产品制造商,截至2018年底,其单晶硅片总产能达到28GW,位居全球第一。在2018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排行中,晶科能源位居第一,隆基股份位居第四,韩华新能源位居第六。
此次,涉及两大光伏龙头的“专利之战”,最终结果如何,尚难有确切预期。作为此次主动诉讼方的韩华新能源,也曾被别人诉讼:2014年7月中旬,日本光伏组件制造商京瓷集团一纸诉讼将韩华QCells旗下日本公司状告至东京地方法院,关于太阳电池“三栅线电极构造”的专利侵权争执案正式上演。
可以肯定的是,类似的诉讼和争端必将还会出现。
回溯多年来光伏产业的发展,“专利之战”从未停歇。事实上,专利之战背后往往是“市场之战”。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当产品输出到海外市场时,必然抢占他人“地盘”,引起不满。分析过往的案例来看,产权本身可以被用为打压竞争对手的有力手段,当国内光伏企业触动他人利益的时,必然会被借助知识产权手段进行打击。而海外诉讼尤其是知识产权诉讼的成本较高、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过去很多企业在遭遇纠纷时,选择了沉默或者消极应对态度,最终以缴纳高昂的专利许可费的方式进行和解。以下是近年光伏产业发生的“专利之战”。(文末附中国光伏企业获得专利数量排行)
专利战一
华为遭专利诉讼,逆变器技术侵权?
2018年,以色列企业SolarEdge在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杜塞尔多夫有限公司和德国经销商Wattkraft太阳能有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上述公司侵犯其直流优化逆变器技术的专利权。
SolarEdge是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智能逆变器解决方案提供商,其生产的电流(DC)优化逆变器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个PV模块发电水平,降低能源成本,获70多个国家采用。SolarEdge表示,华为在住宅逆变器中使用的HD-Wave逆变器技术侵犯了其多级逆变器拓扑结构,此次诉讼希望收到经济赔偿和禁制令,从德国市场召回侵权的华为逆变器产品。
SolarEdge董事长兼创始人Guy Sella表示, “整个光伏产业的成功一直是并继续受到创新技术的推动,这种技术使光伏能源更加实惠并且无处不在”。“SolarEdge的专利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是我们不懈追求创新和致力于全球光伏发展的结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正在对华为及其分销商采取法律行动”。
2018年6月,华为回应了Solar Edge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并表明将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华为表示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并与合作伙伴一起投资研发和技术创新,加速太阳能产业的积极发展。目前正在评估这些指控,认为自己没有侵犯Solar Edge的任何有效专利权,华为将采取一切手段捍卫自己的产品,并保护他们的客户不受此类声明的影响。
专利战二
SunPower专利投诉,谁的叠瓦技术?
2018年11月30日晚,中环股份公告称,其收到SunPower公司的通知,因在国际市场上出现部分企业在未经SunPower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此项高效叠瓦组件技术专利,SunPower公司准备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并正式致函给相关涉嫌侵权的企业,主张权利。
SunPower创立于1985年,通过30多年的经营与研发拥有200多项太阳能专利技术。2017年年初,由东方电气、中环股份以及SunPower、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公司等多方合资的东方环晟,在宜兴正式签约了50亿元的5GW高效叠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当年7月,第一块高效叠瓦组件下线。2017年年底,高效叠瓦组件三条生产线达产,具备了750兆瓦的产能。
此前已有公开消息称,叠瓦的核心技术专利已经过期,属于可以公开使用的范畴。而目前涉及的Sunpower等公司专利也只是集中在整个制造工艺流程、电池片网版以及组件结构差异的专利。但有专家指出,虽然不会涉及核心技术侵权问题,但不排除部分公司拿此说事,影响市场的推广。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涉足叠瓦技术的企业高于10家,其中根据亚化咨询2018年SNEC的统计,展出的企业包括赛拉弗、一道新能源、通威、晶澳、阿特斯、东方日升、天合、中来、钧石能源等。而国际上拥有叠瓦组件专利的主要企业包括SunPower和Solaria。
专利战三
漂浮系统专利诉讼案,案值6000万?
2018年,光伏漂浮系统专利诉讼案备受国内光伏行业关注。该案起诉方为夏尔特拉(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法国天地公司(Ciel&Terre)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其总部法国天地公司(Ciel&Terre)开创性的设计出了适用于漂浮光伏电站的浮动光伏系统—Hydrelio漂浮系统及解决方案,并以其自身或者子公司名义,将其技术在中国等主要经济体法域都申请了专利。Hydrelio系统因其卓越的设计受到了欧洲、日本、印度以及中国多个漂浮光伏电站投资方的青睐,陆续应用到各地的漂浮光伏电站项目中。
此次起诉中,夏尔特拉(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对象包括: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潘阳光伏”)和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旗华”),其中潘阳光伏是侵权浮筒的采购使用方,上海旗华是浮筒的生产方。
专利战四
光伏照明企业在美遭遇专利纠纷
2016年7月,美国照明科学集团公司一纸诉状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珈伟)以及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告到了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照明科学集团公司诉深圳伽伟公司的一种LED筒灯侵犯其3件专利权,并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侵权产品继续进口至美国境内,以及禁止已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继续销售。
据公开资料: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由中国太阳能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建。注册资本140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全球太阳能商业化应用领域的先行者,全球光伏照明行业的开拓者,中国第一批规模化出口太阳能应用产品的的企业,对世界光伏照明行业的发展和中国光伏照明产业的形成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专利战五
帝斯曼维权减反射涂层业务
2015年6月12日,全球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专业公司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宣布,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赛肯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提出诉讼。
帝斯曼提供一种先进的用于光伏玻璃表面的减反射涂层材料,广泛地应用于全球的太阳能光伏行业,该材料能够有效降低表面光线反射,从而为太阳能组件带来最高可达4%的能量增益。同时该材料还具有杰出的耐候性能和抗沾污能力。帝斯曼称,该涂层技术在全球多个国家均得到了多项的专利授权。
帝斯曼认为其拥有的专利是极为重要的公司资产,致力于维护其知识产权地位。时任帝斯曼先进表面部门全球副总裁Oscar Goddijn表示:“我们的持续研发使得我们能够倡导创新,不仅为帝斯曼,也为我们全球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合作伙伴带来商业价值。通过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在确保我们的创新得以持续的同时,也符合帝斯曼、我们的客户以及使用了我们专利产品的终端用户的最大利益。”
专利战六
西屋太阳能诉阿特斯和ZepSolar侵权
2011年,全球光伏市场陷入低谷,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美国对光伏的贸易保护已经露出升级的端倪。当年9月,美国一家光伏零部件安装企业——WestinghouseSolar(西屋太阳能)对总部位于苏州的阿特斯太阳能及另一家美国当地的光伏组件安装专业公司ZepSolar的专利侵权提出申诉;美国能源部也向破产法院提交文件,试图阻止中国光伏企业对美国太阳能企业Evergreen Solar的收购。
西屋太阳能指出,阿特斯太阳能和ZepSolar公司侵犯了其编号为7406800和7987641的两类专利,这两类专利主要用于简化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安装及降低安装成本。西屋太阳能希望ITC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调查,并叫停两公司向美国出口、销售相关产品。
对于西屋太阳能的投诉,ZepSolar发布官方声明称,“西屋太阳能在这一问题上的行动是毫无根据且具有误导性的。”ZepSolar还表示,西屋太阳能在诉讼中提到的两项专利已经被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驳回。
阿特斯则向媒体表示,对这个投诉并不担心,称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针对对象并非阿特斯,阿特斯仅是因为应用而被波及,且被诉的产品在阿特斯销售中的份额还不到千分之一,对于业绩影响极为微小。此外,阿特斯目前也正在考虑是否要去打官司。
高科技公司“核武器”就是手里掌控的专利权。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28家光伏上市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合计约为8278项。其中,阳光电源、中利集团、保利协鑫、易事特、森源电气、正泰电器、特锐德等5家企业授权专利超过“50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