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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 自备电源建设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3-03-31
核心提示: 河北: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 自备电源建设
3月29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标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5%。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培育发展高效光伏设备、先进风电设备、智能电网装备、高效储能装备等新能源产业,以及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氢、储热等储能产业。

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 自备电源建设。

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 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 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推动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协同创新。推进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

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河北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冀工信节函〔2023〕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河北省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5%。“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实施方案》提出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节能降碳力度、加快绿色制造步伐、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深化低碳技术变革等5大方面23项任务。并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河北省重点行业,部署了重点行业达峰、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等3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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