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给光伏发电投资“限速”
设立监测预警机制 为企业投资提供依据
江西省给光伏发电投资“限速”
近日,省能源局表示,我省光伏应用发展呈现过热趋势,光伏应用后续并网接纳将存在较大压力,极易造成弃光限电的现象发生。为引导光伏发电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专门设立了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试行)。
据统计,目前全省光伏发电和风电装机已超过总装机的10%,部分县光伏发电装机超过当地电网最大负荷。省能源局分析,2017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上网容留将超过“十三五”规划总量,光伏发电消纳风险逐步增加,局部地区已存在弃光限电风险,全省光伏发电产业与电网接纳能力矛盾日益凸显。
为更好地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能源局以电网运行数据和发展规划为基础,特设立预警机制,预警程度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主要依据为光伏发电投资运行类指标和政策类指标两类。
对于预警机制的运行,省能源局解释,运行类指标主要考察电网消纳光伏发电电量能力,政策类指标主要考察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环境。预警结果原则上由运行类指标确定初值,由政策类指标进行修正。
例如,运行类指标表明当地电网接纳新建项目无压力,初值为绿色,但当地政策类指标有负面因素,如未编制光伏发电规划、存在未批先建现象等,则预警结果上调一级,为橙色。运行类指标表明当地电网接纳新建项目有一定压力,初值为橙色,但当地政策类指标为正面,则预警结果下调一级,为绿色。另外,出现虚报项目建设情况的县(市、区),直接调为红色。
对于预警结果的应用,省能源局表示,结果为红色的,表示光伏发电开发投资风险较大,省能源局不受理当地普通光伏电站参与竞争性配置,地方应停止新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各级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接网手续。
预警结果为橙色的,表示光伏发电开发投资有一定风险,省能源局原则上不受理当地普通光伏电站参与竞争性配置,地方不再对新增新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备案机关应进行风险提示,企业对扶贫光伏项目也应慎重抉择。
预警结果为绿色则表示正常,已建成与在建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低于规划规模的县市,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自行安排建设适量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和村级扶贫电站,并在省光伏发电规划指导下有序参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配置。
记者了解到,最新数据显示,在接受监测的全省104个县、市、区和开发区中,光伏发电投资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共有78个,橙色23个,而莲花县、石城县和横峰县则被列入红色预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