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9-10-31
核心提示:
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印发 再生能信息〔2019〕7号《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填报工作,并对项目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建设进度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导致项目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文件全文如下:
抚州市发改委关于转发《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抚发改能源字[2019]86号
各县(区)发改委、抚州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
现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再生能信息[2019]7号)转发给你委。请你委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本县(区)已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填报工作,并对项目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建设进度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导致项目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关于建立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再生能信息[2019]7号)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