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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0-03-17
核心提示: 关于开展陕西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参考领跑者项目的经验,从开工时间、并网时间、资本金证明、惩罚措施以及投资主体申报规模等各个维度明确了相关规定,力求保障2020年陕西省光伏、风电项目的顺利有序推进,可谓是史上最严格的地方优选规则了。

根据文件,平价光伏项目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2021年9月30日建成投产,逾期未开工、未投产的项目建设主题2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的光伏项目,且单个项目不低于50MW,不超过200MW;竞价项目必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且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完成并网,每逾期一个季度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逾期两个季度取消补贴资格。

此外,文件要求平价、竞价申报企业均需按照4元/W提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的资金证明,同一投资主体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股东方不超过2家。平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竞价为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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