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示7.56G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补偿0.3~0.35元/kWh,2024年计划投产6.5GWh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4-04-11
核心提示:
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启申报。
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启申报。
清单显示纳入自治区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的共19个项目,装机容量1.87GW/7.56GWh,总投资约111亿元,2024年计划投产1.61GW,2025年计划投产260MW(详见附件1)。
区域来看,蒙西地区15个项目,装机容量1.50GW,力争2024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蒙东地区4个项目,装机容量370MW,力争2024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
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1.4725GW,压缩空气储能260MW,钠离子电池储能107.5MW,液流电池储能30MW。
通知明确示范项目业主要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投产。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应于2024年建成投产,规模共1.61GW/6.52GWh(注1),压缩空气等其他形式储能应于2025年建成投产。
注1: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磷酸铁锂、压缩空气储能两技术均按照4小时计算
业主上看,内蒙古电力集团、远景能源(含合作开发)、河北建投规模最大,分别为500MW/2000MWh、400MW/1600MWh、200MW/800MWh。项目数量分别为5个、4个、2个。
此外协鑫集团、融和元储、明阳智能也均独立开发了100MW/400MWh的项目,明阳智能还与杭锦旗经开投资公司合作开发了100MW/400MWh项目。
从各项目容量补偿上看,19个项目中16个的补偿价格为0.35元/kWh,其余三个项目补偿价格情况如下:
协鑫石拐区1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0.335元/kWh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100MW/400MWh钠离子电池电网侧集中储能示范性项目:0.3元/kWh
明阳通辽科尔沁区100MW/4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0.332元/kWh
通知表示,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示范项目业主尽快履行项目备案程序,并于一周内完成示范项目备案,同时加强示范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监管,每月10日前向自治区能源局报送工程建设运行情况。
电网企业要结合示范项目规划选址和电网接入条件,尽快开展示范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送出工程与示范项目同步投产。
电网企业要会同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满足有关技术要求;验收通过后,示范项目方可并网;不满足并网条件的示范项目不予并网,造成的损失由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
清单显示纳入自治区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的共19个项目,装机容量1.87GW/7.56GWh,总投资约111亿元,2024年计划投产1.61GW,2025年计划投产260MW(详见附件1)。
区域来看,蒙西地区15个项目,装机容量1.50GW,力争2024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蒙东地区4个项目,装机容量370MW,力争2024年10月底前建成投产。
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1.4725GW,压缩空气储能260MW,钠离子电池储能107.5MW,液流电池储能30MW。
通知明确示范项目业主要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投产。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应于2024年建成投产,规模共1.61GW/6.52GWh(注1),压缩空气等其他形式储能应于2025年建成投产。
注1: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磷酸铁锂、压缩空气储能两技术均按照4小时计算
业主上看,内蒙古电力集团、远景能源(含合作开发)、河北建投规模最大,分别为500MW/2000MWh、400MW/1600MWh、200MW/800MWh。项目数量分别为5个、4个、2个。
此外协鑫集团、融和元储、明阳智能也均独立开发了100MW/400MWh的项目,明阳智能还与杭锦旗经开投资公司合作开发了100MW/400MWh项目。
从各项目容量补偿上看,19个项目中16个的补偿价格为0.35元/kWh,其余三个项目补偿价格情况如下:
协鑫石拐区1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0.335元/kWh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100MW/400MWh钠离子电池电网侧集中储能示范性项目:0.3元/kWh
明阳通辽科尔沁区100MW/4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0.332元/kWh
通知表示,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示范项目业主尽快履行项目备案程序,并于一周内完成示范项目备案,同时加强示范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监管,每月10日前向自治区能源局报送工程建设运行情况。
电网企业要结合示范项目规划选址和电网接入条件,尽快开展示范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送出工程与示范项目同步投产。
电网企业要会同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满足有关技术要求;验收通过后,示范项目方可并网;不满足并网条件的示范项目不予并网,造成的损失由示范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