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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开启集采!华电5.1GWh储能系统、国能4.35GWh储能电池!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4-05-27
核心提示: 央企开启集采!华电5.1GWh储能系统、国能4.35GWh储能电池!
近一周内,各大央企纷纷启动年度储能集中采购计划。5月24日,中国华电开启5.1GWh储能系统框采,同日国家能源集团国能信控开启了4.35GWh储能单体电池集采。5月22日,国家电投新源智储发布了总需求1GW的储能PCS框采。此外,中国石油、中国电气装备还分别发布了储能相关集中采购供应商资质核查公告。

目前超过GW/GWh级别的集采,主要来自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

其中华电采购储能系统分两个标包,标包一为0.5C和0.25C的储能系统各2.5GWh,且均采用280Ah电芯,要求整体质保5年;标段二则采购100MWh的1C储能系统,要求电池单体为≥90Ah。国能信控采购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分为三个标段、总采购规模4.35GWh,采购内容包含0.5C的314Ah电芯和280Ah电芯、以及1C的280Ah电芯。此前国能信控还曾发布1.08GWh储能系统招标,同样要求280Ah电芯。

部分招标原文如下:

中国华电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024)

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2024年第一批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储能项目现场

2.2 项目规模:5.1G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一(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括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0.5C和0.25C系统各50%,电池单体容量≥280Ah,整体质保5年, 采购规模5(GWh)。

标段二(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括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电池单体容量≥90Ah,整体质保5年, 采购规模0.1(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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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次框架预估采购规模约5.1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说明:项目对设备规格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各项目具体设备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

【标段二(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80MWh的投运业绩或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项目容量≥10MWh累计不低于4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合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运业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2)投标人其子公司是指投标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能源集团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

磷酸铁锂电池框架(标段I)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磷酸铁锂电池框架(标段I),项目招标编号为:GNXK-2024-ZB-WZ-034,招标人为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采购容量约4.35GWh,主要用于集成风冷、液冷高压储能系统,开展储能项目建设。

招标范围:储能专用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容量280Ah(0.5C、1C)、314Ah(0.5C)。

标段划分: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框架(标段I),容量约1.55GWh,电芯数量1586000块,其中314Ah电芯1195000块,280Ah电池数量335000块,280Ah(1C/P)电池数量56000块。

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框架(标段II),容量约 1.45GWh,电芯数量1486000块,其中314Ah电芯1095000块,280Ah电池数量335000块,280Ah(1C/P)电池数量56000块。

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框架(标段III),容量约 1.35GWh,电芯数量1391000块,其中314Ah电芯1000000块,280Ah电池数量335000块,280Ah(1C/P)电池数量56000块。

2.2 其他:订单签订后10天内完成单体电池供货。订单合同若双方协商分批交货时,但最后一批交货时间不超过订单签订后30天,每批交货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订单签订为准。

本项目有效期限为本采购合同生效时至2026年12月31日或本次框架涉及数量执行完毕,先到为准。框架供货清单中数量为协议约定期限内的定购数量的预测,而非承诺。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购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有可能不发生或低于框架约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采购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磷酸铁锂电池制造商。

(3)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容量不少于50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其中至少1份314Ah容量电池合同业绩)合同业绩2份,有效业绩累计合同总容量不低于1.2GWh。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磷酸铁锂电池(280Ah和314Ah)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含完整循环测试)或产品认证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

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标段I),项目招标编号为:GNXK-2024-ZB-WZ-025,招标人为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公司预期承担建设的储能项目,项目分布于山东、宁夏、云南、江西、新疆、陕西、浙江、甘肃等省份,实际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项目应用场景海拔跨度为500米~3500米左右,部分项目高海拔(>3500米)、高寒、高温、高湿区域应用也较常见,本次采购的设备主要考虑了通用条件和一般技术条件,在招标完后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特殊要求和技术指标参数。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的设备参数、性能即已考虑并满足高海拔、高寒、高湿、高温等新能源项目特殊环境条件的要求的配置,不能在具体项目合同签订时额外增加,需在投标时完全考虑投标设备的不同新能源场景和环境的适用性及匹配性。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拟采购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包括电池单体、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预制舱及配套消防、冷却、箱内照明等储能直流系统所需全部配套设备以及系统功能设计、功能结构、性能、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总容量约1.08GWh,配套电池规格280Ah。此次招标容量为预估容量。由于实际采购需求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采购预估容量为1080MWh,分为三个标段,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标段一采购预估容量约540MWh,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标段二采购预估容量320MWh,液冷储能直流系统设备框架标段三采购预估容量220MWh。

2.2 其他:交货期:具体项目需求落实签订订单后30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储能电池电芯(或储能电池模组或电池簇)制造商或为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200MWh及以上规模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1份单项合同业绩400MWh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份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或储能电池模组或电池簇)、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

(61大类储能专用物资)新增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61大类储能专用物资)新增准入招标

招标编号:ZY24-Z309-XZ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61大类储能专用物资)新增准入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集团公司新能源专用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小组,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共3个标包,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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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电芯(61030601)和储能系统变流器(PCS)(61030603)的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企业,电化学储能(610301)的投标人应具备电芯、PCS、电芯Pack组装(电池模组和电池簇)三项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

3.1.2具有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或问题。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电芯(61030601)和储能系统变流器(PCS)(6103060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包产品的CQC或CGC或TUV或VDE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CNAS或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电化学储能(610301)的投标人须提供电芯、PCS、电芯Pack(电池模组和电池簇)三项产品之一的CQC或CGC或TUV或VDE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CNAS或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法律纠纷事件。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五年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中国电气装备

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一级规模集中采购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ZZHS-2024-02)

为推动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2024年一级规模集采工作顺利开展,为广大供应商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中国电气装备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一级规模集采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现向有意向参加本次集采的国内外供应商发出邀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掌握供应商信息,客观审核供应商资质能力,优化投标流程,提高评标工作效率。

二、工作范围

中国电气装备2024年一级规模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物资,包括变压器套管、开关套管、铁芯、端子类等产品领域9项物资品类,详见附件。

三、工作方式

1.文件核实。供应商报名后,选择参与核实的物资品类,按要求填写内容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现场核实。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附件:核实物资范围(ZZHS-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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