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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为何盯上户用光伏?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1-12-29
核心提示: “坑农”“欺诈”为何盯上了户用光伏?在户用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开发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保障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截至11月,全国累计纳入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1648.86万千瓦,安装量突破200万户。历经10余年发展,户用光伏逐渐“进村入户”,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新路子,受到老百姓欢迎。户用光伏是民生工程,但在开发建设中却出现了不实宣传、投资欺诈等乱象,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引发社会关注。

12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户用光伏和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问题排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在户用光伏和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假借光伏开发名义进行欺诈”等情况,将被列入排查的主要问题清单。
 
“坑农”“欺诈”为何盯上了户用光伏?在户用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开发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保障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夸大宣传掩饰风险
近日,河南、山西等省份部分村镇推行的“金顶宝”户用光伏开发项目,被曝出存在夸大宣传、合同权责条款严重不对等问题。加之农户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辨识其中风险,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此外,更有不法分子假借光伏之名行诈骗之实。不久前,“赫煌到家”“科e电”等APP就被举报牵涉投资诈骗。此类APP中,均以光伏电站开发为由,年化收益率高达193.45%至299.3%不等,并标有“千元起投”“保本保息”“收益每日结算”“投资期限不超过40天”等诸多诱人条款。通过上述APP平台进行“投资”的大量用户,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
 
有行业专家指出,随着“整县推进”模式的推广,光伏开发的主体越来越下沉,“很多以前不知道什么是光伏的老百姓,都开始对安装光伏电站感兴趣。感兴趣的人多了,市场大了,就会有利欲熏心的人投机取巧、浑水摸鱼甚至铤而走险。”
 
“我们也是想给各市、县打打预防针。”河北省发改委工作人员李飞飞表示,针对国内部分地区出现的在户用光伏开发中侵害农民利益、假借光伏开发名义进行欺诈的情况,“在光伏开发的相关工作会议上,上级部门多次要求严加防范。河北省是想借助此次排查‘整县推进’过程中光伏项目备案情况的机会,给各地提个醒,对与光伏开发相关的坑农伤农、欺诈等行为进行内部自查。”
 
代理商良莠不齐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志坚告诉记者,户用光伏市场之所以乱象频出,与其开发过程中的代理商环节紧密相关。集中式光伏电站往往是由企业直接投资开发,而户用光伏点多面广,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很多大开发商都是通过招收代理商的模式推进。“农村市场的代理商良莠不齐,有些业务代理在村里什么业务都做,卖保险、卖殡葬用品,还顺带推销户用光伏。个别地方甚至是代理商看谁家的屋顶大,就直接让农户过来签协议,农民也不懂合同条款,大部分人签完以后才发现问题。”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推出的户用光伏项目,葛志坚提出,其商业模式的实质是将电站资产出租给农户,或者要求农户通过“光伏贷”的途径支付组件等主要产品的投资。“其间,很多合同条款都是把风险最大限度地推向了抗风险能力最差的个体。企业倒是迅速回款了,却把包袱全都甩给了农户。”
 
此外,针对假借光伏开发进行诈骗的行为,李飞飞表示,与大规模、大体量的开发项目相比,光伏项目开发尤其是户用项目,与普通老百姓的关联度更大。个体投资者多为没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企业,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更容易给不法行为以可乘之机。
 
民生工程首保农户利益
葛志坚表示,对于户用光伏的开发市场,成熟的大开发商不能无底线地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商业模式,利用信息不对称将风险转嫁给农户群体。更不应只顾眼前利益,大搞“光伏贷”,“让农户贷款十几万给银行打工”。“大企业要有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为了自己安全脱身,把一地鸡毛留给农户。出现问题后企业拿出合同对簿公堂,即便是赢了官司,也会输掉口碑和信誉。”
 
河北省光伏新能源商会秘书长马献立表示,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是民生工程,投资开发过程中各环节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必须放在重要位置予以重视。针对辨识能力弱、专业知识欠缺、抗风险能力差的农户群体,葛志坚认为,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日常宣传,特别是对常见的欺诈方式和诸如“光伏贷”等风险较大的开发模式予以警示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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