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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甩卖新能源资产“回血”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2-04-21
核心提示: 林洋能源拟转让154MW光伏电站。交易总价10.19亿元。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洋能源”)于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五家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3.647亿元,涉及装机容量合计为154兆瓦。转让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林洋能源当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称,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自主开发、投资并持有的各类光伏电站容量超过1.6吉瓦,主要集中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等中东部地区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此次拟转让的五家公司,正是位于安徽的宿州金阳、宿州金耀、萧县华耀、萧县华丰和萧县裕晟,涉及屋顶分布式、农光互补、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多种电站类型。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主要系因为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交易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额约4085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尽管2021年业绩报表尚未出台,去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在44.87亿元应收账款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林洋能源总资产为205.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03%。“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告表示,转让原因与应收光伏发电补贴连年上涨密切相关,交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此外,本次出售电站容量占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自持电站比例为9.6%,由于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回笼资金、减少应收账款。公司还将回笼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
 
  记者注意到,这不是该公司首次通过转让的方式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去年以来,林洋能源先后完成8家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业务无一例外均与新能源相关。其在2021年半年报中还称,公司提出的“智能、储能、新能源”战略目标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能源政策等密切相关,未来可能面临国家出于宏观调控需要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与林洋能源类似,受困于补贴拖欠的企业还有不少。据风能专委会综合测算,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拖欠累计达到4000亿元左右。3月末,主管部门已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以解决补贴缺口问题。财政部也在《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多重迹象表明,补贴拖欠有望得到缓解。
 
  “公司将持续关注电费补贴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项目进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加快回收电费和补贴。同时应收账款具有融资功能,公司会根据需要对应收账款制定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案。”林洋能源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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