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8%!东莞市鼓励分布式光伏配储能系统!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2-10-11
核心提示:
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
10月9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其中提出要推动光伏配建储能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储能系统作为光伏发电项目组成部分一并办理备案。
此外还支持发展集中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在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按照区域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稳步发展用户侧储能,在重点产业园区、大型商业区、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实施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融合光伏、储能、充换电、微电网、负荷聚合等为一体的综合智慧能源和冷热电联供系统。
此外还支持发展集中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在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按照区域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稳步发展用户侧储能,在重点产业园区、大型商业区、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实施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融合光伏、储能、充换电、微电网、负荷聚合等为一体的综合智慧能源和冷热电联供系统。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