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备案后1年内未开工!海南2个光伏项目被收取消备案资格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2-10-20
核心提示: 备案后1年内未开工!海南2个光伏项目被收取消备案资格
    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因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指标规模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22〕779号
 
  海南紫光宜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于2021年9月经我委审核后进行项目备案,截止目前,该项目至今尚未按要求动工建设。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397号)中“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的,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的规定,以及临高县发展改革委所提的清理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指标规模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22〕780号
 
  中电建(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于2021年5月经我委审核后进行项目备案,截止目前,该项目至今尚未按要求动工建设。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397号)中“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的,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的规定,以及临高县发展改革委所提的清理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热点话题
阅读下一篇文章

联系我们/Contact

商务会员、广告投放、软文营销
张先生:
电话:0551-6384566313309693356(同微信)
传真:0551-69121327
QQ: 936604464
投稿、编辑事务、 展会合作、友情链接互换
杨女士:
电话:0551-69121329
传真:0551-69121327
QQ:332867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