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按1.5、1.3倍配置新能源容量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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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按1.5、1.3倍配置新能源容量
2月1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项目容量配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发布主要为实现新能源项目(集中式风、光项目)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空间:
对已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完成与已并网发电的新能源项目配置工作;
对申请于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明确其所匹配的新能源项目,作为纳入试点的主要依据。
对于新能源与储能的配比,《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应配置一定容量的新型储能,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分别按其装机容量的1.5倍、1.3倍计算所配新能源容量。
原文如下:
《通知》发布主要为实现新能源项目(集中式风、光项目)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空间:
对已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完成与已并网发电的新能源项目配置工作;
对申请于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明确其所匹配的新能源项目,作为纳入试点的主要依据。
对于新能源与储能的配比,《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应配置一定容量的新型储能,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分别按其装机容量的1.5倍、1.3倍计算所配新能源容量。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