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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新增开放容量982.51MW!福建10个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发布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3-11-21
核心提示: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上述10个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为:已接入总容量1219.88MW,在途总容量324.35MW,可新增开放总容量982.51MW。

11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福建省已按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要求选取福清市、永泰县、仙游县、南安市、南靖县、永定区、尤溪县、光泽县、浦城县和屏南县1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县,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上述10个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为:已接入总容量1219.88MW,在途总容量324.35MW,可新增开放总容量982.51MW。

关于可新增开放总量的地区设置,通告的解读文件表示,10个试点县(市、区)中,南靖等4个县的可新增开放容量为0。主要原因是当地的负荷较小,小水电等其它各类电源较多,分布式光伏已无法在配电网消纳,再向220kV主网传输将违反《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14-2019)要求。

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各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解读

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我委发布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各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发布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问题,于2023年6月印发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将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和福建列为试点省,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工作。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我委会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福清等1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县,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10个试点县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的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

二、试点县选取及建设受限的情况说明

2023年以来,福建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出现井喷式发展态势。2023年1月至10月,全省分布式光伏新增投产规模达282万千瓦,保守预测全年新增投产规模可达300万千瓦以上,远超“十四五”头两年的合计增长量。随着分布式光伏规模的快速提升,在部分县域内已出现调节能力不足、反送功率受阻、电压偏差过大等制约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为顺利做好本次评估工作,我委会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国家规定的上限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福清等10个县(市、区)试点县,试点县选取的原则是分布式光伏渗透率高、接入容量大、电网承载力不足的县域,同时充分考虑县域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发展情况、电网特点、地区负荷特性等因素,并综合区域经济现状以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特点、开发积极性等情况。通过评估,充分体现我省不同区域分布式光伏并网存在的不同“堵点”“难点”和“痛点”。

10个试点县(市、区)中,南靖等4个县的可新增开放容量为0。主要原因是当地的负荷较小,小水电等其它各类电源较多,分布式光伏已无法在配电网消纳,再向220kV主网传输将违反《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14-2019)要求。

三、《通告》发布的主要目的

根据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要求,通过发布相关试点县域的阶段性可开放容量信息,合理引导企业、居民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推动电网企业通过对制约分布式光伏接入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满足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为我国分布式光伏的可持续康健发展提供借鉴。

联系处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系方式:0951-870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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