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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储能迎利好:电网侧储能审批简化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5-07-24
核心提示: 江苏储能迎利好:电网侧储能审批简化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优化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第一条即指出:简化流程,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区电网发展和新能源消纳需求,按照《关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891号)等要求,研究编制本地区电网侧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依规明确项目投资主体,适时滚动优化调整,并抄送我委。

对于原有电网侧储能项目,额定功率300MW以下由相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出具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的纳规文件;

额定功率300MW以上纳入省级电网规划,由江苏省发改委出具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的纳规文件。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自行规划布局的电网侧储能项目,应建立容量补贴、电量补偿、共享租赁等地方支持性政策,支持项目可持续发展和正常经营,并提醒项目单位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科学合理进行投资决策。

文件还提及鼓励创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本地应用场景和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地方性支持政策,探索风电、光伏项目自建设、购买共享新型储能提高消纳水平,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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