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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全电量核发绿证:上网电量可交易,自用不可交易!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5-07-23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浙江、河南、广东三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对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浙江、河南、广东三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方案指出
 
对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建档立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全部发电量核发绿证,按电量用途核发绿证,其中
 
1、全量自发自用的项目
 
以项目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以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扣除上网表计电量,
 
1)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2)自发自用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
 
对于以打包、分期投产等形式备案的新增项目,电网企业要为单个子项目、单期项目分配单独发电户号,并采用分、合户号等方式妥善处理存量项目匹配问题。
 
电网企业要强化分布式项目发电表计、上网关口表计的安装和运维,加强计量数据采集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要根据电力计量实际状况,认真做好计量装置普查、补装、补采工作。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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