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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五五”规划:风、光新增规模45GW!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26-03-26
核心提示: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有关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规划摘录如下。
 
规划指出,要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利用好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打造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黑河绿电消纳区。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乡村驭风行动”,利用公共机构和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根据黑龙江人民政府公开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9月底,黑龙江新能源总装机规模约31GW,以此对比来看,黑龙江“十五五”期间新能源新增规模将达45GW左右。
 
规划表示,要推广绿色建造方式,鼓励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提升住宅品质,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科学有序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开展制冷能效提升行动,推进绿色照明。
 
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
 
规划明确,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开发消纳。坚持风光水生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深入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建成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林甸、肇源等新能源汇集站,支撑集中式新能源高水平供给消纳。全力打造东、西、南三条外送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能力由540万千瓦提升至17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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