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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新政策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屋顶必须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7-05-08
核心提示: 徐州市明确规定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含开发区、高新区)新建单体屋顶面积5000平米以上,若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必须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要求,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建筑主体要求的基本要求。
   徐州市明确规定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含开发区、高新区)新建单体屋顶面积5000平米以上,若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必须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要求,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建筑主体要求的基本要求。现存单体建筑屋顶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具备建设或者改造后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2020年之前必须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综合能耗3000吨以上的标煤企业,需要2018年底完成屋面改造和完成屋顶电站的建设。
  
  针对新建或者现存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无特殊用途或者要求的按照第1条执行。
  
  准备建立地面电站(包含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与屋面电站配额制度!至少10%的配额!!也就是说在徐州想建设10兆瓦地面电站,至少要建设1兆瓦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江苏徐州市新政策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屋顶必须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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