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7-06-03
核心提示: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现将《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现将《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科学编制《规划》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我省能源消费、生产、科技、体制革命和扩大区域合作,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2014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被列为全省12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部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安徽省十三五电源布局研究”、“安徽省十三五风电消纳能力研究”、“安徽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策研究”等20个专项课题研究。二是认真编制《规划》。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召开规划编制专题会议,经过拟定规划提纲、编写规划大纲、组织编制规划等阶段工作,完成《规划(初稿)》。三是积极与国家能源局进行衔接。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于2015年10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规划(初稿)》。2015年12月,就《规划》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与国家能源局进行衔接。按照国家能源局意见,对《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四是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6月,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发改委、主要能源企业共计约40家单位的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予以吸收采纳。10月底,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五是按程序报批。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46号)等文件规定,2016年12月,将《规划(送审稿)》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批,同时提请省政府审议。2017年2月,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国家能源局于4月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十二五”能源发展情况,总结“十二五”我省能源发展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十三五”能源发展环境,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的有利因素及面临的挑战。第三部分是“十三五”能源发展总体要求,提出“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第四部分是“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确立了优化能源布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等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五部分是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十三五”能源发展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绿色、安全的发展方针,落实调转促行动计划,着力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基本原则:节约优先、清洁低碳、创新驱动、合作发展。
主要目标:按照《安徽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和《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我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9%,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75%以下。煤炭产量控制在1.3亿吨左右,电力总装机7700万千瓦左右,煤电供电煤耗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主要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
(二)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发展。抓住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战略机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审核除产能置换项目外的新增煤炭产能项目。到2020年,产能规模控制在1.3亿吨/年左右。推进煤矿安全高效生产、促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加快煤炭物流发展。
二是促进燃煤火电有序发展。发挥两淮地区资源禀赋优势,支持煤电联营,发展煤电一体化,重点建设坑口电厂和低热值煤电厂。结合城市热网建设、工业园区发展情况等,统筹建设高参数、环保型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改造、淘汰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
三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和采煤沉陷区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依托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光伏扶贫。积极开展现有风电场生态整治修复,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中连片风电场建设。加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发挥我省抽水蓄能电站站址资源丰富和综合建设条件较好的优势,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四是加强输配电网建设。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和变电设施建设,完善特高压和500千伏省级骨干电网、优化220千伏市级主干网架,着力提高电网利用效率。推进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用电快速增长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需要。
五是扩大石油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天然气省级干线管道建设,基本形成“三纵四横一环”主干管网架构。推进支线管道建设,提升天然气“县县通”水平。推进天然气储备中心、区域LNG储备设施和城市高压环网建设,增强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推进长江干线LNG江海联运试点,加强煤层气抽采利用,推进煤制气示范项目和页岩气勘探开发,促进天然气多元供应。续建仪长原油管道复线,争取国家原油储备库在我省落地,新建省内成品油管道,提升原油成品油储运能力。
六是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体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智能化,建设覆盖能源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全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探索能源互联网交易新模式,发展车网协同的电动汽车推广模式。
七是推进能源消费变革。坚持节约优先,强化引导和约束机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电能替代,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强能源综合利用,提升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逐步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用能模式。
八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发挥合肥、滁州、蚌埠部分企业在光伏产业上的生产制造优势,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促进两淮煤炭机械设备制造产业稳步发展,推动合肥、芜湖电工电气产业加速发展,支持安庆、滁州、蚌埠等地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鼓励有技术优势的能源企业组建专业化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服务,推进成果转化。
九是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能源价格和电力体制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现代能源市场建设,为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提出了强化规划实施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财税金融政策等3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