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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再起!美对华光伏产品再征高额税!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7-07-14
核心提示: 随着中国及东南亚、欧美市场光伏需求快速增长,各国之间光伏产品贸易往来大幅增加,期间产生的摩擦也在增多。这不,就光伏产品出口问题中美之间再次产生贸易摩擦。
   随着中国及东南亚、欧美市场光伏需求快速增长,各国之间光伏产品贸易往来大幅增加,期间产生的摩擦也在增多。这不,就光伏产品出口问题中美之间再次产生贸易摩擦。当地时间7月12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光伏产品第三次反补贴行政复审做出终裁,中国企业被裁定17.14%-18.3%的反补贴税率。
  
  近年来,欧美频频发起的反倾销、反垄断,就美国而言,这已是今年来美第四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发起调查或做出裁决。
  
  2017年2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启动反补贴第四次行政复审调查。而在2017年6月,美国商务部还对我国光伏产品一次双反第三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做出终裁裁决,抽样企业天合和阿特斯的税率分别为4.66%和13.07%,未被抽样配合企业的税率为6.98%。与此同时,欧盟、土耳其等国也先后加入到该行列中。
  
  业内分析,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光伏产品凭借劳动力成本较低等诸多优势,“物美价廉”,国际市场上竞争优势颇多,个别光伏产品进口国担忧本国产业遭受中国光伏的强烈冲击,欲打反倾销的幌子,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后续也不排除这种情况再度出现的可能。
  
  对此,企业也不必过分担忧。放眼国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量在持续增加,为国内产能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不少企业将重点转移至了内销上,加上东南亚、日本等市场光伏需求量迅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欧美的‘双反’会大打折扣。
  
  中国光伏产品进军欧美市场频受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一定是坏事,在挫折中调整策略,在跌倒中转变,在新兴的市场中“开疆拓土”,也是一种历练的新形式。在“一带一路”的新形势下,光伏企业通过“走出去”会从中获得新的渠道和灵感。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国外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已形成常态,要减少贸易摩擦,关键还是要加快行业的整合重组和技术进步,真正实现由规模取胜过渡到以技术取胜,只有具备了更大的竞争力才能被国际市场接受。“双反”的直接影响是很多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直接放弃对欧美出口,而不愿放弃这些市场的企业也必然在多方面面临成本增加的压力,由此可见,国内光伏应用市场进一步崛起,进而摆脱一味依附的国外市场,才是光伏产业发展的长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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