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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重点政策汇总-华南、西南地区篇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7-09-05
核心提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配置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6〕6322号】
   华南区域: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
  
  一、地面集中式电站相关政策: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配置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6〕6322号】
  
  追加建设规模指标,同时明确追加规模在2017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每个省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并要求追加规模按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6〕84号】
  
  申请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应合理确定装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60MW,如确实规模较大的,应分期申请。同一项目单位申请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在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后申请备案。
  
  项目纳入储备库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上报申请备案的,自动调出储备库,并不得申请纳入当年储备库。本年度储备库的项目未能进入实施方案内的,自动转入下一年度项目储备库。项目备案文件到期失效的,项目自动退出储备项目库。
  
  获得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不得倒卖备案文件,未经备案机构同意,项目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包括股东、股权比例)和建设内容。凡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非法转染项目牟利的,今后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参与我区光伏项目建设。
  
  二、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政策:
  
  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个人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在项目备案后,登陆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备案、建设、运行信息。信息管理平台中无项目信息的已备案或项目代码等基本信息不全的项目不纳入国家统计口径和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审核管理流程,无项目代码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列入我省年度实施方案。
  
  重点政策汇总
  
  西南地区:四川省
  
  一、集中式光伏电站政策: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1-2-1.光伏(集中上网)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已经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投资额20%以上的;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建设规模20%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的。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光伏电站年度备案总规模可超出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的20%,以确保完成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任务。集中上网官府项目单个项目备案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MW。
  
  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备案文件作废,如开发企业要继续建设该项目,需按本文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二、分布式光伏电站政策: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1-2-1.光伏(集中上网)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已经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投资额20%以上的;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且预计变动幅度达备案建设规模20%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的。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备案机关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土地预审、水土保持、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手续,但占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应根据各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衔接办理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环境评价等手续。
  
  光伏电站年度备案总规模可超出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的20%,以确保完成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或以下电压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发电量应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消纳(不允许向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供电),且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
  
  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备案文件作废,如开发企业要继续建设该项目,需按本文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重点政策汇总
  
  西南地区:云南省
  
  一、集中式光伏电站政策
  
  1.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5号】
  
  云南省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全国统一标杆电价政策。即: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每千瓦时0.75元(含税)执行。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二、分布式光伏电站政策:
  
  1.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5号】
  
  我省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全国统一标杆电价政策。即: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每千瓦时0.75元(含税)执行。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
  
  凡是符合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光伏产业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和跨州市的光伏电站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以外)一律由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政策汇总
  
  西南地区:重庆
  
  一、光伏扶贫电站政策
  
  1.《关于印发《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15)24号】
  
  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建卡贫困户、贫困村农户贷款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对设备安装企业贷款为建卡贫困户、贫困村农户垫支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对分布式光伏扶贫并网输电,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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