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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新吴区组织申报2017年分布式光伏重点项目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7-09-29
核心提示: 为落实国家、省、市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的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鼓励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关于无锡高新区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新发〔2016〕1号)的精神,现就2017年新区节能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省、市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的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鼓励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关于无锡高新区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新发〔2016〕1号)的精神,现就2017年新区节能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节能改造项目
  
  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上一年下降,项目自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已竣工投产或主要设备已订购并支付定金,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节能改造项目需年节能量超过200吨标准煤,重点是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高耗能行业工艺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工程。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项目投资单位在无锡新区注册,项目投资额30万元以上,年节能量超过30万度电或100吨标准煤。
  
  (三)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投资单位在无锡新区注册,项目实施期为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节能改造项目
  
  1、无锡新区节能改造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无锡新区节能改造重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如下:
  
  (1)项目实施前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和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前资源及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
  
  (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措施及项目进展情况;
  
  (4)节能、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效果分析,其中节能改造项目、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详细计算节能量;
  
  (5)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3、附件:
  
  (1)项目的批准文件或可行性报告等;
  
  (2)无锡新区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见附件3);
  
  (3)技术设备购置发票及合同文本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无锡新区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无锡新区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如下:
  
  (1)项目实施前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和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前资源及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
  
  (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节能减排措施及项目进展情况;
  
  (4)效果分析,详细计算节能量;
  
  (5)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3、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无锡新区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见附件3);
  
  (3)项目投资方的项目财务支出凭证,包括技术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文本复印件;
  
  (5)合同能源管理中介机构及项目实施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分布式光伏项目
  
  1.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补贴项目
  
  (1)支持政策:对提供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业主单位,按照屋顶电站发电量,给予屋顶业主单位1000元/万千瓦时的节能奖励(奖励期限3年)。
  
  (2)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补贴项目申请说明(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装机容量,项目期内发电明细情况等);
  
  ④供电局出具的并网发电验收证明;
  
  ⑤供电局出具的发电量结算单(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
  
  ⑥业主单位房产证复印件。
  
  2.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补贴项目
  
  (1)支持政策:对新投建的,产品本地化率超过50%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方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请表;
  
  ②补贴项目申请说明(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装机容量,投资金额情况等);
  
  ③新建项目备案通知单;
  
  ④供电局出具的并网发电验收证明。
  
  3.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光伏电站投资补贴项目
  
  (1)支持政策:对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给予投资方、实施方奖励支持。
  
  (2)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请表;
  
  ②新建项目备案通知单;
  
  ③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④供电局出具的并网发电验收证明;
  
  ⑤项目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装机容量、投资金额、并网方式、运营模式、电站所采用的技术、发电效率等)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属功能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档一起报新吴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2、新吴区经发局组织专业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核查。
  
  3、由新吴区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区重点项目。
  
  4、对涉及本地化率要求的光伏项目,新吴区经发局将统一聘请事务所对相关申报项目进行审计,请企业予以配合,具体审计日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后确定。
  
  5、按政策综合评定,下拨奖励扶持资金。
  
  四、其它
  
  1、已获国家、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所有项目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报告需法人代表签字。
  
  3、所有申报材料于无锡新区网(http://www.wnd.gov.cn)“公告通知”栏中下载。
  
  4、联系人:黎芳电话81890635
  
  王秀刚电话81890679
  
  传真81891626
  
  附件5:2017年无锡新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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