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平型关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对大同市灵丘县9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3月2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灵丘县9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二、采购预算:10276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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