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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修订印发《南方区域“两个细则”(2017版)》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1-06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维护南方区域良好的发电调度秩序,南方能源监管局完成“两个细则”修订工作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为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维护南方区域良好的发电调度秩序,南方能源监管局完成“两个细则”修订工作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南方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两个细则”修订工作,先后多次联合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有关调度机构召开研讨会,共同研究“两个细则”修订内容;向南方五省(区)包括发电企业在内的近400家单位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收集的35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逐一研究,进一步完善细则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并网考核管理范围,将光伏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能源纳入管理,丰富新能源调度运行管控手段;二是加强发电厂涉网安全考核,提高涉网安全水平;三是提高了机组非计划停运的考核标准,将非计划停运次数与考核电量挂钩;四是扩大了辅助服务补偿范围、提高了补偿标准,调峰、旋转备用、冷备用等辅助服务标准提高约五倍,进一步激发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积极性;五是实现辅助服务品种解耦运行,为建设辅助服务市场打下基础。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组织南方电网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改造技术支持系统并开展模拟运行,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加快推动《“两个细则”(2017版)》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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