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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能大联盟”:应对美“201”条款 将以最快速度赴美设厂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1-25
核心提示: 现任新日光董事长、也是太阳能大联盟“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洪传献昨(24)日表示,美国启动“201条款”之后,给了台厂赴美设置组件产能的竞争机会,因此“联合再生能源”会以最快的速度赴美,不排除先透过旗下3家公司的管道前往布局。
   现任新日光董事长、也是太阳能大联盟“联合再生能源”董事长洪传献昨(24)日表示,美国启动“201条款”之后,给了台厂赴美设置组件产能的竞争机会,因此“联合再生能源”会以最快的速度赴美,不排除先透过旗下3家公司的管道前往布局。
  
  据了解,新日光近期在美国拿下一个大型太阳能电站的订单,规模高达500MW,除了替该公司“壮胆”,确保手上有足够订单之外,也有必要尽快赴美国完成组件产能的建置作业,甚至能够抢下201条款当中“每年2.5GW”的免税额度。
  
  洪传献表示,在美国设立组件产能有几个方式,设厂当然是其中之一,最快的则是寻求现成厂区,然后进驻组件线。他说,再生能源最快在今年第二季末完成法定程序,因此无法等到完成后才启动赴美动作,不排除先借这3家公司的管道提前进行布局。
  
  美国贸易代表署宣布启动“201条款”,将对国外进口的太阳能电池与组件课征30%税率,不过,包括每年的2.5GW免税额度的计算方式、实施时间点及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双反措施如何搭配等细节尚未公布,据悉会在2周后明朗。
  
  洪传献强调,“201条款”课征的进口税是包含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都未能免除,因此有助台厂在竞争力相同的状况下赴美竞争。
  
  对于研调机构指称,美国当地的太阳能系统业者都已提前在白宫宣布启动201条款前拉货,预期美国当地的库存恐怕要两季才能消化,恐影响太阳能产业上半年的营运表现。新日光总经理沈维钧认为,美国的大型电站虽有能力囤货,但仍有为数众多的小型EPC厂没有这么雄厚的财力,这些都会是需求来源,上半年仍有一定的需求。此外,台厂去年输往美国的比例不高,各家厂商都在10-20%,影响程度有限。
  
  针对美国“201条款”的影响性,“联合再生能源”的3家成员昨日下午在台北召开记者会,说明台厂立场和未来因应方向。
  
  去年10月份,昱晶能源、升阳光电、新日光三家一线太阳能电池大厂宣布合并,台湾“太阳能大联盟”正式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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