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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各地光伏补贴申报时间出炉! 过时不候,抓紧申报!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1-26
核心提示: 大家都知道,家用光伏电站每发一度电都能拿到0.37元的国家补贴,此外,不少地区为支持本地光伏产业的发展,也出台了地方的财政补贴政策。不过每一年各地的补贴都会略有变化,所以,小编最近总结了2018年就要到期的地方补贴,方便大家查询了解。
   又到了汇总各地补贴的时候啦!
  
  大家都知道,家用光伏电站每发一度电都能拿到0.37元的国家补贴,此外,不少地区为支持本地光伏产业的发展,也出台了地方的财政补贴政策。不过每一年各地的补贴都会略有变化,所以,小编最近总结了2018年就要到期的地方补贴,方便大家查询了解。
  
  在汇总之前,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地方的补贴政策带有地方保护主义,明确需要使用当地光伏企业的产品才可享受地方性补贴或者可多享受补贴。大家在参考补贴的同时切不可忽略前提条件,以免不能及时获取补贴。
  
  2、有不少县是享有国家,省,市,县共四层补贴的,有些则是国家,省,市共三层补贴。大家在关注补贴的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补贴都有几层,以免遗漏。
  
  3、补贴的模式各地亦有差异,有实行发电量补贴的,有实行上网电价补贴的额,有实行一次性初装补贴的。
  
  4、有些补贴是针对工商企业的,而非家庭用户,所以也需要大家看清楚。
  
  所以,大家在查看自己所在地的补贴政策时,要仔细些,注意前提条件,补贴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地了解补贴。
  
  1广东省佛山市
  
  奖励范围: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
  
  奖励标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2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
  
  3浙江省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4浙江省磐安县
  
  分布式: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前建成,给予0.2元/度补贴,连续补贴3年。
  
  集中式: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0.2元/度补贴,连续补贴3年。
  
  5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
  
  新建的建筑物,单体建筑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6上海市
  
  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为: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期限为5年。
  
  该补贴政策适用当地2016年-2018年投产的光伏项目。
  
  政策原文:上海发改委印:分布式最高补贴0.55元/度
  
  其他地方的补贴,没有列进来的,就表示2018年之后还会有。
  
  此外,对于国家补贴20年,不少人还多多少少抱着质疑。
  
  小编再次明确,跟大家说,国家补贴20年,是有根有据的,来看这里:
  
  一处为国务院于2013年7月4日发布的国发〔2013〕2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七大条完善支持政策中明确指出:
  
  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此次国务院发布的光伏政策为国内光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光伏的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
  
  另一出处为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
  
  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件中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价格进行了明确,政策原文为: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在这之后,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及补贴每年都会根据情况进行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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