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监办:发布《电力辅助规则》推进建设电储能设施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2-01
核心提示:
1月3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规则》旨在建立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新机制,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甘肃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规则》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
1月3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规则》旨在建立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新机制,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甘肃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规则》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
《规则》涉及的市场成员包括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其中,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甘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及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主体为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甘肃省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以及经市场准入的电储能和可中断负荷电力用户。
《规则》所指调峰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机组或电储能装置、可中断负荷,按照电网调峰需求,平滑、稳定调整机组出力或改变机组运行状态或调节负荷所提供的服务。可分为基本调峰服务和有偿调峰服务。
其中,有偿调峰服务在甘肃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的交易,暂包含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火电调停备用交易、可中断负荷交易、电储能交易。
实时深度调峰交易
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的购买方是风电、光伏、水电以及出力未减到有偿调峰基准的火电机组。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火电企业分两档浮动报价,根据火电厂负荷率的不同分为两档,第一档调峰报价上限为0.4元/千瓦时,第二档调峰报价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元/千瓦时,0.4元/千瓦时。
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火电调停备用交易
火电调停备用交易是指通过停运火电机组为新能源消纳提供调峰容量的交易。包含火电月度计划停备、火电应急启停交易。
火电月度计划停备是指在火电月度机组组合中安排的停机备用或按调度指令超过72小时的停机备用,按1千元/万千瓦·天进行补偿,补偿时间不超过7天。
火电应急启停交易是指调度机构按照日内电网安全运行实际需要,按照各机组日前单位容量报价由低价到高价依次主动调停火电机组(24小时<停运时间<72小时,竞价相同时按电厂月度发电计划剩余电量由少及多依次调用),为电网提供的调峰服务,其出让对象是风电、光伏、水电及未达到有偿调峰基准的火电厂。
可中断负荷交易
可中断负荷为随时可调用的,能够在负荷侧为电网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用电负荷项目。可中断负荷用户在调峰辅助服务平台开展集中交易。
可中断负荷用户向调峰辅助服务平台申报交易时段、15分钟用电电力曲线、意向价格等内容。市场初期,可中断负荷电力用户申报补偿价格的上限、下限分别为0.2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
电储能交易
电储能交易是指蓄电设施通过在弃风弃光时段吸收电力,在其他时段释放电力,从而提供调峰服务的交易。电储能既可在电源侧也可在负荷侧,或以独立市场主体为电网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
《规则》旨在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要求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以上。
电储能用户在调峰辅助服务平台开展集中交易需向调峰服务平台提交包含交易时段、15分钟用电电力曲线、交易价格等内容的交易意向,市场初期电储能用户申报价格的上限、下限分别为0.2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