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高青县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维护外委项目承包服务。
招标范围: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委托外委项目
包括以下内容:
升压站、光伏区的维护、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1年(12个月)。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未结法律纠纷,且近三年内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已结法律纠纷中不存在因质量、安全、合同结算等因素给河南公司造成损失的。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网站和信用中国(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具有进网电工证。
4.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两个35kV及以上光伏发电站检修维护业绩,并附带业绩证明。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