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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50余万元光伏补贴下发 浙江莲都屋顶光伏为民生“金”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3-21
核心提示: “2017年度,我们的屋顶光伏发电量为1585870千瓦时,其中企业自发自用为1529610千瓦时,直接为企业节省经营成本约125万元。今年我们又获得发电补贴16.96万元,不仅为企业节约了经营成本,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真的是一个好项目。”
   “2017年度,我们的屋顶光伏发电量为1585870千瓦时,其中企业自发自用为1529610千瓦时,直接为企业节省经营成本约125万元。今年我们又获得发电补贴16.96万元,不仅为企业节约了经营成本,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真的是一个好项目。”日前,丽水市区万地集团总工陈小军拿到了光伏发电补贴款,显得格外开心。
  
  太阳能发电是新兴的可再生能源技术。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丽水市要建成10万户家庭屋顶光伏工程。目前,在莲都区各乡镇(街道),如岩泉街道九里村、天宁村,碧湖镇白口、蒲塘、郎奇等村庄的屋顶上星罗棋布地排列了许多光伏发电项目。
  
  截至2017年底,莲都区已并网投运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达887户,并网投运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2个,并网投运农业大棚项目2个,全区实现光伏发电总量646.6万千瓦时。
  
  靠天上的太阳就能增收赚钱,获得持续性收益,让不少人拍手叫好。“自从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板,不仅用上了自家发的电,还可以将多余的电卖给国家,每个月基本上可以获利500元左右。”谈及光伏发电带来的收益,碧湖镇白口村村民张连友一脸兴奋。
  
  2017年,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光伏发电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府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电量进行适当补贴。
  
  屋顶上发电,阳光下赚钱。今年年初,莲都区发改局联合区财政局通过前期的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信用调查等工作,共完成了符合条件的365户(个人或企业)的资金补贴申报工作,按所发电量以0.1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目前首批光伏补贴资金51.8万元已发放到位。
  
  莲都区发改局副局长洪飞表示,2018年莲都区被列入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县,到2019年,莲都计划建成33.39兆瓦光伏扶贫发电系统。“光伏发电项目不仅增加了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还能帮助低收入农户开辟一项重要的增收渠道,是莲都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生动实践。”洪飞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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