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鼓励企业光伏发电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6-09-27
核心提示:
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出台《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
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出台《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
据悉,作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山西已成为国内光伏行业重点投资建设的热点区域。同时,山西省电网结构稳定,电网接入条件成熟,有利于各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近并网发电。山西省光伏制造主要企业,产业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标准,具有光伏行业综合优势。而该省工业企业一般具有耗电量大,屋顶资源丰富的特点,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可及时就地消纳太阳能电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如:“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工业企业仅提供屋顶或空地资源,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独立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移交”模式: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正常后,把产权有偿移交工业企业;自建自营模式:由工业企业成立光伏项目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等。
优惠政策包括: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时,工业企业用户负责消纳所发电量;拥有屋顶资源的工业企业可收取屋顶租金,也可按所发光伏电量电价优惠等方式合作,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省经信委将向金融机构推荐好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