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土地新政支持光伏等新业态发展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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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商报消息,养老、旅游、光伏、风力发电等实行差别化用地支持政策,中高端制造业等新产业,土地可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房地产用地将继续分类调控。记者10日获悉,省国土厅已出台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
据安徽商报消息,养老、旅游、光伏、风力发电等实行差别化用地支持政策,中高端制造业等新产业,土地可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房地产用地将继续分类调控。记者10日获悉,省国土厅已出台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
文件明确,我省将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闸门,做好去产能土地资产处置。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在规定的最低限比例内,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合理确定出让金缴纳期限。严格土地储备机构和资金管理,指导督促土地抵押融资比例偏高的地方积极稳妥去杠杆,妥善防范化解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违规土地抵押融资可能诱发的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
将编制实施安徽省国土规划,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继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有限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民生项目用地。市级以上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均可跨市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加大新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对养老、旅游、光伏、风力发电等采取差别化用地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发展中高端制造业、生产性、科技及高技术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以及创新商业模式、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等新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相关用途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我省将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开展房地产用地风险因素调研,适时指导各地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住宅用地供应继续执行调控目标管理,继续实施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同时,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好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作居住用地政策,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形成与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适应的住宅用地供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