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公布2018光伏上网电价政策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4-24
核心提示:
为了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赣州市物价局转发了江西省发改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为了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赣州市物价局转发了江西省发改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政策:一是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二是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运的,执行我省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三是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内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为每千瓦时0.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