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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发改委录音】531前受理 6月并网户用项目可享0.75元电价 否则只有0.38元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7-21
核心提示: 最近网传一段录音,用户给国家发改委电话咨询,5月31日之前受理的,6月份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还有没有补贴。
   最近网传一段录音,用户给国家发改委电话咨询,5月31日之前受理的,6月份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还有没有补贴。
  
  问:针对户用光伏,在5月31日之前并网的申请备案,6月份并网的项目,按照哪种电价执行?
  
  工作人员:针对这个情况国家能源局和财政部也做了相应的研究,近期可能会发一个相关的通知文件,对5月31日之前受理的,6月份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还会有补贴,在关注一下最新的通知。
  
  问:补贴是按7毛每度电还是7毛5一度电?(三类地区)
  
  工作人员:如果在6月30日之前还是按照7毛5,如果在6月30日之后不在规模范围内的,三类地区按照3毛8(7毛减去3毛2),就没有补贴了。
  
  再回顾一下18年的补贴政策
  
  一、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8年 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
  
  二、5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文件指出: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文件指出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但是,2018年分布式规模10GW,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前四个月的分布式电站并网量达到了8.75GW,再考虑到5月份的装机量,今年所有的指标预测已经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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