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省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预测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7-24
核心提示:
本文结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的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情况,根据2018年上半年发布的电力统计数据,分析2018年全国各省完成配额的可能性;同时根据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数据,分析2020年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和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所需要的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从而预测2018年—2020年各省需新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
2018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正式走入电力发展中,成为可再生能源战略发展的政策要求和重要支持。本文结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的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情况,根据2018年上半年发布的电力统计数据,分析2018年全国各省完成配额的可能性;同时根据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数据,分析2020年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和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所需要的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从而预测2018年—2020年各省需新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
一、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定义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各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组织经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完成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对本经营区域完成配额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约为7.84%
根据中电联统计的《2017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国家能源局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统计的数据分析, 2017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为6.6%,生物质发电占总发电量的1.24%,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约为7.84%。各省详细数据见表1。
表1 2017年全国分省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汇总表
单位:亿千瓦时
三、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基本满足2018年配额要求
将2017年各省已有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情况与2018年配额指标进行对比,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广东、广西、海南、甘肃、青海等十一省已经满足配额要求,北京、天津、安徽、河南、宁夏距离2018年配额指标相对还有一定量的差距,有发展容量。其他各省还有一定的空间。具体数值见表2所示。
表2 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与2018年配额指标对比表
四、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完成2018年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需要增加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1分析方法
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配额指标的双重角度将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根据中电联年初预测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5.5%来预测2018年全国各省分区的全社会用电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各省的配额指标,计算出各省需要消纳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根据2017年各省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的比例类推2018年的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比例,从而预测初2018年为了保证配额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的理论数值。
2计算结论
从表3预测的2018年需要新增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风光生物质)数值可以看出(不考虑各省限电因素及2017年的存量电站,不考虑外送或者落地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部分省份完成2018年配额无压力,如果考虑到2017年的存量电站,有些省份已经能保障2018年完成配额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要求。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西藏十一省不需要增加新的装机即可完成2018年配额制指标。河北、上海、广西、重庆四省经过测算需要增加的装机容量也比较少,在0.06GW——0.34GW左右;其他省份如天津、浙江、安徽、山东、湖南、河南六省需要增加的容量相对较多,在2.53GW——10.13GW之间,河南省和山东省,需要新增容量分别为5.15GW和10.13GW。总体说来,考虑到各省的限电因素、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新能源大省外送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2018年全国各省完成配额的指标压力不大。青海、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湖南、天津应重点关注,具有发展新装机容量的空间。
表3 2018年完成配额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需新开发容量
五、满足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全国大部分省份需要新增装机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统计的数据,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和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预期指标略有不同,2020年配额制预期指标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要求更为严格。辽宁、上海、吉林、江苏、浙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比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预期指标要略高。
表 4 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和配额预期指标对比表
2018年5月18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京发布《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17》。报告指出,未来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预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综合各方面因素,预计2020年全国用电量有望达7.4万亿千瓦时。比2017年6.3万亿千瓦时增加15.87%。本文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的数据推算各省2020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利用预测的全社会用电量计算出2017年至2020年间的需要新增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推算2020年需要完成的光伏和风电的装机容量。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2020年完成配额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需新开发容量
从表5中可以看出,到2020年从满足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双重角度出发,内蒙、云南、甘肃、新疆现有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经可以满足2020年本省的配额需求,除这四省之外的大部分省市区需要增加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站的新增容量建设。其中山东河南的配额指标压力大,新能源发展空间大,江苏、江西、湖南总装机容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新能源的建设步伐,这几个区域的市场空间也比较大。
五、总结
通过已发布的各项统计数据和结合配额制的指标分析,全国2018年完成配额制的指标比较轻松,但青海、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湖南、天津应重点关注。内蒙、云南、甘肃、新疆现有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经可以满足2020年本省的配额需求,除这四省之外的大部分省市区需要增加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站的新增容量建设。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是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配额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的消费比重,有效缓解目前风光电站面临的限电问题,促进风电光伏达到发展目标,实现我国的能源战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