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佛山禅城区建筑物楼顶搭建简易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高度不大于2.2米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8-09
核心提示: 依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在建筑物楼顶搭建简易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规划审批管理的有关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禅城区内在建筑物楼顶搭建简易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规划相关审批事项依以下规定办理
   依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在建筑物楼顶搭建简易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规划审批管理的有关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禅城区内在建筑物楼顶搭建简易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规划相关审批事项依以下规定办理:
  
  一、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不影响建筑外立面,且安装高度不大于2.2米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二、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影响建筑外立面,且安装高度不大于2.2米的,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建筑外立面装修规划审批手续。
  
  三、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高度原则上不得大于2.2米,确属设备需要大于2.2米,且无替代方案的,申请人在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应按建筑物改扩建(加层)事项要求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四、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可能涉及消防、结构安全、使用权等事宜,申请人应向消防、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特此通告。
热点话题
阅读下一篇文章

联系我们/Contact

商务会员、广告投放、软文营销
张先生:
电话:0551-6384566313309693356(同微信)
传真:0551-69121327
QQ: 936604464
投稿、编辑事务、 展会合作、友情链接互换
杨女士:
电话:0551-69121329
传真:0551-69121327
QQ:332867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