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周期长达20年 承德光伏扶贫价高有苦衷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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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腾晖光伏收到通知,被确定为承德县畅美生态家园建设有限公司“承德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二次)”中标单位。
日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腾晖光伏收到通知,被确定为承德县畅美生态家园建设有限公司“承德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二次)”中标单位。
公告显示,其所中标的光伏扶贫电站共33.3MW,中标金额包含2.49亿元建设费和199万元/年的运维费(共计20年)。据此计算,该项目建设费用折合约7.48元/W。
长期以来,中利腾晖扶贫项目总包价格始终徘徊在7元/W以下,在“531新政”之后行业整体价格下行的大背景下,此次中标的扶贫电站不降反升,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
付款周期20年
据统计,中利集团公告,本次中标项目的建设费叠加20年的运维费,总金额接近2.9亿元。
按照今年3月底,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那么,承德县扶贫项目近2.9亿元的合同款资金面临从何而来,如何支付的问题?
腾晖光伏国内战略发展副总裁陈杰向记者提供了本次项目的完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显示,项目资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来源为定点帮扶、社会捐赠和财政政府扶贫资金等。建设费限价2.6亿元,运维费限价200万元/年。
资金来源明确无误,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主要条款中,付款方式相关条款却与此前项目完全不同。中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王柏兴告诉记者,该项目的付款周期前后长达20年。根据招标文件,建设费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3年支付合同价款的80%,项目运行10年支付到95%,运行20年期满支付完剩余合同价款。运维费用则是分年度支付,项目运行第1-5年按年均费用的50%支付,第6-15年按年均费用支付,第16-20年按照年均费用的150%支付。
对于这样的付款方式,业主方承德县畅美生态家园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守民表示:“建设资金目前是由中利腾晖先行垫付,项目并网运行后,会用电费收益逐步支付给总包方。”
“如果按照6%左右的融资利率计算,并网发电后前3年的利息成本折合下来就已达到0.75元/W。”王柏兴表示,整个20年的利息成本会超过1.25元/W。
此外,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根据目前中利腾晖的中标价格,项目需要支付的保证金近2900万元。
施工难度大推高成本
除长达20年的付款周期,王柏兴表示,恶劣的施工环境也推高了整个建设成本。“项目地点大多在山地,山体的斜坡都在30-50度,施工难度很大,仅这一项就会增加0.2元/W的建设成本。”
王柏兴强调,由于项目整体分为63个建设点,位置分散而且间距较远,进场道路十分狭窄。“而且很多要穿过居民区,设备材料倒运难度很大。”
另据招标文件显示,有11个建设地点由于采用联村建设模式,单点容量超过800千瓦,承包企业还须建设专用变压器。
此外,招标文件对于项目使用的组件、逆变器、电缆、配电箱和水泥桩柱等都给出了具体参数要求。同时,要求每个村级电站的发电量不低于45万度/年。
王柏兴透露,由于各项限制条件严苛,承德县扶贫项目在首次招标过程中流标。“其实该项目公司本来也不想做的,因为《光伏扶贫管理办法》规定不让贫困县贷款。后来,经集团总部特批,把这个项目作为一个试点,尝试一下在最严苛的外部条件下怎样做扶贫。其实,公司在这项目上很难获得利润。”
模式异于常规项目
“我们建设的扶贫项目和常规的光伏扶贫也有一定的区别。”陈杰介绍,目前,中利集团在全国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超过1GW,全部采用农业光伏形式。“组件支架高度达到4米,桩距跨度也都在10米以上,大部分农业机械都可以在光伏板下正常运行。在西藏琼结、安徽灵璧等全国40多个县都有成功的扶贫实践。这样的模式建设成本原本就高于常规光伏电站,仅铝合金高支架一项就比常规电站高0.4元/W。”
“7.48元/W的中标价格,扣除融资成本、陡坡施工、铝合金高支架等一系列因素,这一价格实际上只有5.63元/W。”王柏兴告诉记者。
“其实,从2016年年底开始,中利腾晖就一直把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报价控制在7元/W以内。这是腾辉光伏两年来第一个超出7元/W的总承包项目。”王柏兴表示,2016年底到今年3月底,中利集团建设的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均价维持在6.67元/W水平。“我们希望带动整个行业不断地降低成本,降低建设费用,特别是在扶贫项目上,更不能喊高价。”
记者手记
7.48元/W的中标价一经公布,便有质疑声随之而来。的确,在全行业降价的大潮下,这样的光伏扶贫项目EPC中标价不免让人心生疑惑。然而,当看到20年付款周期的条款时,记者不禁为之一震,时间如此漫长,对企业现金流保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7月31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在安徽金寨召开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綦成元表示光伏扶贫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直接从电站的电费收入中提取扶贫资金,降低了贫困户受益分配比例或受益年限,削弱了带动脱贫效果。”
近期,安徽省霍邱县政府被爆出拖欠光伏扶贫工程款问题。扶贫项目付款不佳再次引发关注。如今,光伏扶贫项目却上有“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许入股”的明文要求,下有20年分期付款的尴尬处境。
诚然,光伏扶贫项目不同于商业电站,惠及贫困人口才是扶贫电站的应有之义,但毕竟国家三令五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政府及时足额付款才是光伏扶贫项目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