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到2020年,投资1100亿元,完成54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光伏产业网讯
发布日期:2018-11-12
核心提示: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切实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
(一)提高居民收入。
21.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制定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方案,出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3年内全部落实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工资待遇水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编办、省国资委配合)
22.2018-2020年,省财政每年筹集不少于10亿元,支持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目录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由80%提高到90%。去产能企业内部转岗安置职工的,允许使用奖补资金开展技能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发放生活费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配合)
23.2018-2020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9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9年实现市级统收统支,2020年实现全省统收统支,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二)促进实物消费。
24.对我省纳入国家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给予每辆2-50万元推广应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公交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选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新布局建设一批充电桩、加氢站,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10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给予资金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
25.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开展住房供应体系改革试点,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推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2018年底,开展长期租赁业务的国有企业达到30家左右、民营机构达到20家左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三)扩大服务消费。
26.推动全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各市全部推出涵盖餐饮、住宿、交通、景点景区、购物、娱乐等领域的城市旅游卡,并即时销售。降低国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总体幅度50%。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重点旅游城市要集聚国际著名商品品牌,打造区域国际消费中心。在重点旅游城市探索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培育建设5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省财政对片区的每个县支持300-600万元。选择5个旅游主题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打造精品旅游小镇,省财政对每个县支持500万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7.开展全省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群众在签约企业商户的文化产品消费,享受折上折优惠。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8.家政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享受每人每年60元政府补贴。对家政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建设诚信档案平台、创新经营模式等给予相应资金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牵头)
29.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设立养老机构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参照养老机构有关规定收费。2018-2020年,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医保局配合)
(四)优化消费环境。
30.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持续打造“好客山东”品牌,规范使用“好品山东”品牌标志标识,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定期遴选发布《山东优势工业产品目录》,依托“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我省名优产品、著名商标和自然地理标志产品。抓好生鲜类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全覆盖。(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
31.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公示、信用红黑名单、信用联合奖惩等机制。围绕预付消费、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失信行为。(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省网信办牵头)
三、促进外需稳定增长
32.落实国家稳外贸政策,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实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2018年底前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减少100美元以上。探索完善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合作机制,依法查处各类涉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实施境外百展计划,2018年内确定10个重点展会,对展位费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及亚欧非重要市场。建立完善省政府与国家侨联、台办、港澳办等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侨商双向联系作用,促进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3.2018-2020年,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外贸转型升级试点,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国际自主品牌+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发展新模式,省财政给予奖补。(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4.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对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审核审批的平均时间比规定缩短50%以上。对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省财政按照不超过新增贷款余额的1%给予奖励。(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
35.深化与境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通过线上渠道拓展品牌产品出口渠道。实施一批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大项目,加大对“一带一路”境外合作园区的财政金融扶持,带动装备、技术和服务出口。组织山东品牌中华行、全球行、网上行市场开拓活动,结合新疆、西藏、青海对口支援和重庆东西扶贫协作,积极组织参加“亚欧博览会” “珠峰文化旅游节” “西洽会” “渝交会”“青洽会”等招商洽谈活动,开拓省外及周边国际市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36.统筹用好鼓励进口相关政策,借助首届国家进口博览会举办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与零部件和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完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对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给予贴息。用足用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做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规模。(省商务厅牵头)
37.制定出台欧亚班列培育期综合支持政策,组建完成省级信息服务和运营平台,力争2019年欧亚班列开行往返量达到500列。增开加密国际直航航线,2018年、2019年新开辟洲际航线16条以上,国际线路达到80条以上。全面对标上海港,降低涉港收费标准,优化通关流程,确保2018年内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
四、强化制度保障
38.加快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拨付,确保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打造山东特色的“市政项目收益债”。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生态环保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
39.2018年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全覆盖。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议”。(省商务厅牵头)
40.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确保45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省属企业70%以上的新增投资投向新兴产业和功能性产业。建立完善消费、物流、服务贸易等统计指标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牵头)
41.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制度,加大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再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由当地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等挖潜指标优先安排保障。(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税务局配合)
42.全面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与一般工业用电用水价格同价政策。积极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省级用能指标统一调配机制,支持全省布局建设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
2018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办公厅2018年11月5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