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就在近期,某自媒体发文炮轰2019年光伏产业管理新政,认为这一政策是对平价上网政策的“打脸”,认为“如此一来,光伏投资企业根本没有做平价光伏项目的动力!光伏平价上网的政策也就大打折扣!”从实际操作来看,包括部分媒体及光伏同仁,并没有很好的理解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与补贴装机规模竞价同时推动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逻辑。
当然,具备平价条件的项目,参与补贴申报也无可厚非——哪怕能拿到1-2分钱的补贴金额,对于项目的推进速度和新技术应用都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但如果获批平价示范项目的电站,理论上是无法再参与2019年的补贴申报。正如文章开头所提及的中部某省,有超过10GW的项目并未获批平价示范项目,那这些项目是可以参与到2019年的全国补贴规模竞价中,当然,也要先通过省里的竞争。
光伏們认为,在补贴总金额限定的情况下,光伏电站通过竞价配置指标是大势所趋,在这一大背景下,平价上网政策作为补贴退坡的过渡性政策也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对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实际上意味着平价项目是为2020年之后的市场准备的,如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2019—2020年期间建成,对中国光伏市场规模是一个有效的补充。
众所周知,补贴退坡已成必然,平价上网才是光伏发电的最终目标。但作为主管部门,行业政策的发布既需要未雨绸缪符合未来的目标要求,同时需要一定的持续性使得行业平稳过渡。《通知》作为从补贴到无补贴政策的一种过渡性政策,当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其次,《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风电将在2020年实现与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目标,《通知》在2020年到期后,陆上风电将进入全面平价阶段,那么光伏发电的全面平价也为之不远了。国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认为,从平价试点到扩大范围到全面推进去补贴的机制设置,一方面给予产业合适的市场规模,另一方面也对产业提出技术进步、产业升级、降本增效的目标和要求。
另外,平价项目并不是单纯的等待产品降价就可以实施的,《通知》中给予平价项目投资环境、电量收购、绿证交易、市场化交易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方面旨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另一方面也从多维度为未来风光平价积累更具可操作性的实际经验,为补贴政策的退出打下基础,同时也推动电网升级以为未来风光全面平价提供持续增长的消纳空间。
最后,从目前光伏电站的投资分析,太阳能资源良好、接网和消纳条件好的地区,部分集中式光伏电站已经可以实现与燃煤标杆电价平价;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的平价项目也在2018年下半年陆续出现。这说明,光伏行业已经开始具备平价试点的条件。
所以用具备平价上网能力的项目来竞争2019年指标,的确是一个增加当下盈利的方式,但真正具备长远战略眼光的投资企业应该主动储备平价上网,2020年之后拥有大规模的平价项目才可能成为市场的主角。
干完2019年,2020年以后歇业还是从现在开始储备平价项目,筹划好补贴退出之后的市场?对政策的不同理解,大概就是短视与远见最大的区别。
或者说,当下,平价上网项目可以不做,但相应的政策却需要出台,这预示着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一种引导性的管理方法。
如果第三批领跑基地奖励规模的竞价,实现了平价上网,能说是对平价示范项目和规模竞价的“打脸”吗?相信更多业内人士会从中看到领跑者计划对行业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去补贴过程中与平价项目的平稳过渡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