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节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节能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325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剔除中海惠炼二期项目核算)力争比2015年下降1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加强项目准入管理,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出台惠州市招商项目遴选办法,规范项目遴选工作程序,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严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本地本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引进更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集群。不断完善石化产业招商图谱,做长做精石化中下游的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逐步提高石化产业能源产出效率,打造世界级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65%和43%。(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等。各项工作各县区均应参与,以下将不一一例举)
(四)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控制,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发电和天然气发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电镀等行业中,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列出清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通过关停退出每年腾出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能耗空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