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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18年光伏电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要点

核心提示:日前,网上流传一份关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征求2018年光伏电价调整意见的会议纪要。该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尽管当前关于2018年电价下调最终方案还未出台,但会议个中思路可供行业借鉴。
   日前,网上流传一份关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征求2018年光伏电价调整意见的会议纪要。该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尽管当前关于2018年电价下调最终方案还未出台,但会议个中思路可供行业借鉴。
  
  根据该纪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针对2018年光伏电价调整的思路和方案如下:
  
  电价下调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光伏电站效率不断提升,电站成本不断下降。
  
  (2)光伏上游企业盈利能力强,电站规模不断扩大,说明行业利润高,有调价空间。
  
  (3)国外光伏电站成本也不断降低,电价也在不断下降,最低电价已可降低到0.2元/kwh,因此,光伏行业有降价空间。
  
  (4)2016年光伏领跑者项目招标电价,也反映出光伏电价有下降空间。
  
  电价调整思路如下:
  
  (1)继续实施光伏电站退坡机制,2018年各类资源区拟按照0.15元/kWh降价幅度进行调整,即一二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调整到0.5/0.6/0.7元/kWh,分布式电价补贴由0.42元/kWh降低至0.37元/kWh。
  
  (2)电价调整拟按照每季度调整,即每个季度下降幅度分别为0.04/0.04/0.04/0.03元/kWh,合计0.15元/kWh。
  
  (3)扶贫电站不降价(0.65/0.75/0.85元/kWh),但是降价部分收益归贫困户所有。
  
  (4)适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试点,光伏发电执行配电价格。
  
  (5)适时推出光伏电站电价招标试点,作为下年度价格调整依据。
  
  会议上,与会企业认为目前光伏电站成本下降主要在于非技术成本的下降。
  
  光伏电站成本高主要源于非技术成本,包括电网配套、融资、土地、税收、地方政府摊派等成本。目前光伏行业现状是电网不配套建设线路,土地补偿过高、土地租金逐年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过高(民企资本金比例30%,贷款利率上浮20%,贷款年限10年),土地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收缴,地方政府强行摊派各项费用等。因此,降低非技术成本才能真正有效降低光伏企业成本,促进电价快速下降,最终实现平价上网。
  
  补贴拖欠和弃风弃光制约行业发展。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预计1000亿元,拖欠账期3年,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现金流,制约企业发展,希望价格司能协调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建议电价季度调整改为半年调整。由于各地方电站指标发放不及时,且光伏电站从开发到建设完成平均周期在8个月,如果季度调整电价不利于企业决策,影响项目建设。
  
  组件技术的进步、效率提升从而促使组件价格的下降需要一个过程。随着领跑者项目的推出,组件效率大幅度提高,这离不开技术的进步和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高效组件的价格下降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单纯强调组件价格下降,势必影响技术进步,因此,建议电价调整幅度不宜过快,给上游制造业一定时间和空间,在提高效率同时,促进产品价格下降。
  
  初步测算,在目前现有光伏电站6-6.5元/瓦投资成本情况下,各企业可接受的降价幅度为0.05-0.08元/kwh,同时建议到2020年,按照年0.05元/kwh或者10%降幅进行电价调整。
  
  对于分布式0.05元/kwh的降幅,企业比较认可。
  
  企业认同扶贫电站不降价,但是需要解决扶贫电站补贴拖欠问题,建议价格司联合扶贫办、能源局等部委出台文件明确扶贫电站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以上建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领导表示基本同意。但最终调整方案还需等待具体公投文件的出台。
  
  随着年底的临近,业内都在翘首等待2018年光伏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按照惯例,正式方案也将于近期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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