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今日(1月5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已于2018年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批准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
根据方案及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集团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国电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国电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公告还表示,集团合并后,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