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的申请均已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初步安排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7〕152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7〕1600号)规定,函复如下:
一、蒙山县集中光伏扶贫电站等6家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附件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同下)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支付;高出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和接网费用,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附件: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备注:蒙山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自2017年12月7日起执行,其余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
发电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