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福建发改委发布通知称,严格管理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建设。其中,提出如下三条要求:
1、严格控制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除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外的项目,暂停备案光伏项目和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已备案但尚未开工,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项目,业主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3、摸底光伏扶贫项目,其中光照差、未列入扶贫计划的项目,项目达不到扶贫效果,能停建予以停建。
二、厦门:屋顶光伏一律当违建处理!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商请供电部门协助查处太阳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问题的函》,认定利用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的行为一律按照违法建设处理,要求供电公司暂停对利用太阳光伏发电设备的用电申请及相关协议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