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产业网获悉,1月3日,湖北省发改委正式下发《省发改委关于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公告》。根据最新公告:
湖北省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调整后为:
尖峰时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段:00:00-1:00、7: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1:00-7:00、12:00-14:00(共8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中午低谷时段由此前大家议论的11:00-13:00变为12:00-14:00。
浮动比例
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附: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