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河南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驻马店市新型储能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万千瓦。
鼓励优先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提高利用效率。单个集中式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规模以不低于10万千瓦为宜,时长不低于2小时。
严格储能容量配置情况考核。新能源项目投产后,配建或租赁的储能设施未达到项目承诺水平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扣除其并网容量。配套的储能项目晚于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的,由储能项目企业承担其滞后期间新能源场站发电损失。
对于新能源项目配建非独立储能和用户侧的非独立储能规模在1000千瓦时以上的储能项目,除省财政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外(2023年、2024年、2025年奖励标准分别为140元/千瓦时、120元/千瓦时、100元/千瓦时),受益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储能发展,促进我市能源结构升级转型,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驻政〔2020〕16号)规定,为确保《规划》的民主性、科学性,现特向社会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馈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4日
二、反馈方式: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市发改委能源发展科邮箱(zmdfgwnyk@163.com)。
三、联系方式:驻马店市发改委能源发展科张理航0396-2601162
特此公告。
附件:驻马店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