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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促进新型储能并网调度,加强试点示范跟踪

核心提示:2024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促进新型储能并网调度,加强试点示范跟踪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相关能源企业按照《指导意见》开展落实工作。

《指导意见》中指出,

优化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压实地方企业责任,推动电力需求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和系统调节。

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

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总结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成效,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实施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示范项目。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先进煤电、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

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抽水蓄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还出台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的政策文件和防范新能源等新型并网主体并网安全事故重点要求,修订《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在重点省份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针对电力市场运行中存在规则执行不到位、限制市场竞争、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管,强化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常态化监管。加强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提高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运行效率。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专项监管,开展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配电网安全专项行动。

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中欧在风电、智慧能源、储能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一批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出台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市场准入注册基本规则》,落实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指导推动山西、广东、甘肃、山东、蒙西等先行先试地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南方、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公平开放,加强对管道上下载开口工作的指导和约束,加快管网互联互通,支持引导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

通知和《指导意见》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开展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发展规划司)。

 
国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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