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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储能示范项目:年等效充放次数≥260次,磷酸铁锂按1.8倍容量提供租赁

核心提示:首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共19个,总规模310万千瓦(3.1GW/7.7GWh,文末附项目清单),优先纳入全省新型储能“十四五“规划”。
5月27日,5月27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随方案公布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

首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共19个,总规模310万千瓦(3.1GW/7.7GWh,文末附项目清单),优先纳入全省新型储能“十四五“规划”。

从储能技术上看,本次示范项目技术类型涵盖磷酸铁锂、压缩空气、全钒液流。其中磷酸铁锂规模最大,为2.4GW/4.8GWh,压缩空气其次,为500MW/23000MWh。

建立共享和调度运行机制:鼓励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含已建成项目)共享储能容量。磷酸铁锂为主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2024年暂按其投产装机容量的1.8倍提供共享服务;全钒液流的示范项目,2024年暂按其投产装机容量的3倍提供共享服务,价格及服务内容由双方自主协商,可参考现行价格在220元/千瓦·年上下浮动30%范围内形成。

建立项目激励机制:支持负荷侧新型储能参与电力需求响应,作为需求响应资源统筹纳入电力运行调度,并根据实际响应结果给予一定收益。鼓励探索储能的新型商业模式,研究鼓励对新型储能参与碳排放交易路径,提升储能项目碳排放收益。

规范产品应用标准:不同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所采用主要设备、产品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应的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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