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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可参与市场交易

核心提示:独立储能 虚拟电厂
2025年刚过不到半月,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又公示了2025年第一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

近日,江苏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可参与市场交易。截至1月13日,江苏已公示8批次共17家虚拟电厂。

机制完善 运营加速

去年11月,江苏首个市级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常州揭牌。国网常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平台已接入虚拟电厂13家,聚合用户3508户,聚合容量达58.67万千瓦。该管理中心已建立“供电公司—运营商—用户”三方协作机制,创新用电负荷端可调节资源开发,常态化开展虚拟电厂削峰、填谷等资源调用“实战”。

去年12月17日,南京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成立。据现场发布:截至当日,南京有12家企业通过虚拟电厂参与当年江苏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进一步释放可调节资源在电力市场中的价值。

事实上,早在2023年底,国网江苏电力2023年数据显示,江苏已并网的虚拟电厂“发电”能力达210万千瓦。

优势初显,挑战仍存

虚拟电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策引导和支持。去年7月1日起我国《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正式明确虚拟电厂的经营主体地位,意味着其可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很快,江苏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首次明确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可参与市场交易。今年2月,国家标准《虚拟电厂管理规范》也将实施。

虚拟电厂得到重视的背后,是电网进一步提升调节能力的现实需求。

目前,江苏虚拟电厂已聚合分布式光伏、储能、电动汽车、工商业等六大类负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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