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其中提出,到2026年,建立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链,打造2个新型储能产业园,培育10家以上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优质企业,力争应用规模80万千瓦以上,储能削峰初见成效,带动产业规模近千亿级。
到2030年,引育结合形成千亿级规模领军企业,力争应用规模超过200万千瓦,实现尖峰负荷全削减,带动产业规模再翻番。
发挥新型储能“支撑电力顶峰、快速补强电网薄弱环节、促进新能源消纳”作用,利用好既有能源电力设施场地资源和接入条件,合理布局、滚动实施独立储能电站建设(指独立并入公共电网,具备独立计量和发电自动控制功能,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的储能电站),探索符合超大型资源输入城市特点的独立储能发展模式。
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含升级改造)集中式陆上风电,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配置新型储能,新建海上风电按照竞争配置要求配置;采用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以投资为纽带,在华东区域布局抽水蓄能,提升电网整体峰谷调节能力和运行水平。
鼓励火电机组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调节能力和整体效益。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涵盖风、光、储、氢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在崇明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和多能互补示范场景落地。在奉贤区既有退役电厂场址建设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对比测试示范基地。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动飞轮储能在再生制动能量回收场景中的应用。
文件还提出优化新型储能收益方式,迎峰度夏(冬)期间,原则上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不低于210次,充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下浮50%结算,放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上浮20%结算;非迎峰度夏(冬)期间,充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下浮10%结算,放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结算。
支持火电机组配建储能项目随所属发电项目提供辅助服务获得收益。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通过为用户提供多种电力服务获得收益,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随所属用户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对纳入本市年度建设计划,未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达成租赁容量服务协议的独立储能电站,可阶段性给予容量补贴,容量补贴水平将综合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次数、参与市场化交易收益等情况明确。国家出台储能价格政策后,容量补贴等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通过为用户提供多种电力服务获得收益,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随所属用户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其中提出,到2026年,建立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链,打造2个新型储能产业园,培育10家以上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优质企业,力争应用规模80万千瓦以上,储能削峰初见成效,带动产业规模近千亿级。
到2030年,引育结合形成千亿级规模领军企业,力争应用规模超过200万千瓦,实现尖峰负荷全削减,带动产业规模再翻番。
发挥新型储能“支撑电力顶峰、快速补强电网薄弱环节、促进新能源消纳”作用,利用好既有能源电力设施场地资源和接入条件,合理布局、滚动实施独立储能电站建设(指独立并入公共电网,具备独立计量和发电自动控制功能,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的储能电站),探索符合超大型资源输入城市特点的独立储能发展模式。
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含升级改造)集中式陆上风电,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配置新型储能,新建海上风电按照竞争配置要求配置;采用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以投资为纽带,在华东区域布局抽水蓄能,提升电网整体峰谷调节能力和运行水平。
鼓励火电机组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调节能力和整体效益。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涵盖风、光、储、氢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在崇明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和多能互补示范场景落地。在奉贤区既有退役电厂场址建设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对比测试示范基地。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动飞轮储能在再生制动能量回收场景中的应用。
文件还提出优化新型储能收益方式,迎峰度夏(冬)期间,原则上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不低于210次,充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下浮50%结算,放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上浮20%结算;非迎峰度夏(冬)期间,充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下浮10%结算,放电价格按照本市煤电基准上网电价结算。
支持火电机组配建储能项目随所属发电项目提供辅助服务获得收益。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通过为用户提供多种电力服务获得收益,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随所属用户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对纳入本市年度建设计划,未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达成租赁容量服务协议的独立储能电站,可阶段性给予容量补贴,容量补贴水平将综合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次数、参与市场化交易收益等情况明确。国家出台储能价格政策后,容量补贴等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通过为用户提供多种电力服务获得收益,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随所属用户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