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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芝麻村50MWp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7-19 13:5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投标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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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受元谋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项目名称为楚雄州芝麻村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承包商完成项目工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云南省楚雄州芝麻村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项目装置容量为50MWp,项目位于元谋县物茂乡芝麻村一带的南向山坡上,地处元谋县城西北部,距县城直线距离为32.5km,场址坐标接于东经101°46'54"~101°47'17"、北纬25°58'42"~25°59'59"之间,海拔在1250m~1660m之间。
  
  楚雄州芝麻村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50MWp,初拟在光伏电站内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1×50MVA,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方山变电站,线路长度约7km,最终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实施。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楚雄州芝麻村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含前期相关工作),110kV送出线路设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材料采购,光伏厂区、电站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所有土建、机电安装施工,本工程所有临建设施施工,永久、临时建设占地的征用与补偿及税费,临时占地复垦,生产准备及运行工作,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等,即芝麻村农牧综合利用光伏电站设计(含各项专题报告及报批)、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相关工作,工程本体勘察设计、农牧综合利用设计、工程用地、林地勘察及报告编制、审批,电力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批复,送出工程设计、地灾矿压、环评水保报告编制及报批、其他工程前期工作。
  
  (2)设备材料:用于本项目包括光伏厂区、农牧综合利用、电站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的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材料采购,为满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的所有发电、变电、通信和控制设备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仓储保管、技术服务等工作。
  
  (3)工程施工:包括光伏厂区、农牧综合利用、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和110kV送出线路永久及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场内道路施工,电站土建施工、机电安装,35kV集电线路施工,110kV送出线路施工,110kV升压站土建、机电安装施工等。还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施工。
  
  (4)建设用地:开展土地、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负责土地补偿、土地征用、水土流失、林木砍伐、土地征用相关税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等工作。
  
  (5)临建工程:用工程建设的堆料场、临时生活、办公住所,临时用电、用水及其他需要的一切临时设施的建设,和工程竣工后的拆除、土地复垦恢复等。
  
  (6)生产准备及试运行:项目生产准备工作、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
  
  (7)验收: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验收工作,包括电力、质量、安全、消防、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等所有验收工作。
  
  (8)外部协调:负责永久、临时征占地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林地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施工过程中接受地方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并负责协调工作。负责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环保、水保、消防)、投产发电协调工作,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工作,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协调工作。
  
  (9)环保水保监测:工程环保水保监测。
  
  (10)其他:除以上项目外,确保本电站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
  
  总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3计划工期:50MWp光伏并网项目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
  
  2.4质量标准: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建安工程及设备采购总承包的经验,且已投入运行的山地光伏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
  
  3.4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方。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责任方需具备此项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4日至2017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每日09:00至11:00时,14:00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的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职称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报名资料不全则招标文件不予购买,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4日0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涛
  
  电话:13131255793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www.jsgc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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